2021年深圳|智慧城市|数字建设|数字市民|电子签名|电子印章|电子证照|电子档案|证书互认|签名互认|电子证书在公共服务、金融、商贸等领域应用。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印发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深市监规(2021)2号),推进商事主体电子印章使用,确保电子印章使用合法、安全、可靠。
深圳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深府(2020)89号)实施“数字市民”计划。大力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、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,推动“数字市民”可跨城办理业务、跨域使用数据。深化智慧城市合作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电子签名证书互认,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、金融、商贸等领域应用。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印发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深市监规(2021)2号),推进商事主体电子印章使用,确保电子印章使用合法、安全、可靠。